4月30日,广州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内容包括:
大力支持住房消费,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,提高贷款额度,一人申请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00万元,两人或以上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调整至200万元,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贷360万元;放宽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,允许转为组合贷款。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发放“购房家装家居消费券”等形式的补贴。支持港澳居民来穗置业,简化购房申请材料,提供按揭便利及资金结算绿色通道,支持住房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。
支持居民“卖旧买新”,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。发放“卖旧买新”专项补贴,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,且在网签日前后一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居民,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补贴申请(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%,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,总金额2亿元,用完即止)。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、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,支持二手住宅业主卖旧买新,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拓宽房票适用范围,提升房票使用效能。优化房票安置政策,将房票安置适用范围从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拓展至商业用房、办公用房等符合条件的多种形态物业的征收补偿;优化规范房票发放兑付流程,推动房票“跨区使用、全市通用”,探索“一二手联动使用”。
优化土地供应管理,源头推动供需均衡。坚持“以需定供”,科学编制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完善土地供应与商品房去库存周期动态挂钩机制,合理把握供地区位、规模、时序。年度内不在同一规划单元集中出让商品住宅用地。适时选取合适地块试行现房销售。